糠酸莫米松乳膏
通用名称:糠酸莫米松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173
生产企业: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芙林 |
回音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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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g |
1mg*2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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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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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糠酸莫米松1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混合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蜂蜡,轻质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丙二醇,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司他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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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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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73 |
国药准字H20055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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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抗组胺药。用于治疗急、慢性荨麻疹、常年性变应性鼻炎和其他急慢性过敏性反应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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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口服,成人每日2次,每次1mg(1片)。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可增量。日用量最多6mg(6片,一日3次,一次2片),不可超过此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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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用药时,可能出现疲劳、困倦、头痛、头晕、胃部不适、口干、饥饿、恶心,个别出现腹泻、便秘及失眠症状;大剂量用药时,可出现注意力减退、整日发困、反应迟钝、恶心等症状。如有以上反应,请向医生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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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皮肤破损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严重肝、肾疾病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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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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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慎用。 |
三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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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慎用。 |
老年患者中患有显著肝、肾功能障碍的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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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1.药理作用本品为镇静作用及对其它中枢神经系统影响较小的H1受体拮抗剂。本品对组胺引起的豚鼠死亡有保护作用,能抑制组胺引起的豚鼠支气管痉挛,抑制组胺引起的大鼠血管通透性的增加。2.毒理研究(1)重复给药毒性:大鼠给药超过2年的最大无毒性剂量为15mg/kg,犬给药超过1年的最大无毒性剂量为1mg/kg。(2)遗传毒性:本品体内、体外试验中未观察到基因突变或DNA和染色体的损害。(3)生殖毒性:本品剂量高于临床治疗剂量的350倍时,在大鼠和家兔上未观察到致畸胎作用。(4)致癌性:大鼠24个月和小鼠18个月的致癌性试验中未观察到肿瘤发生率的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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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因司他斯汀吸收后广泛地分布于各组织中,患有严重内脏疾病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使用。2.本品主要经肝、肾代谢,患有显著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避免服用。3.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延长酒精及环己烯巴比妥引起的睡眠时间,但作用较弱。用药期间忌服酒类。4.推荐剂量的司他斯汀对自主运动无影响。服用本药,可对患者工作能力及驾驶安全产生消极影响。5.若同时服用其他药物,则影响本品效果,须向医生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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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