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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加替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119

生产企业: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一清颗粒
一清颗粒
主要成分

加替沙星。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黄连、大黄、黄芩

生产企业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中瀚投资集团宁国国安邦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119

国药准字Z2005557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禁忌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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