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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加替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119

生产企业: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复方大青叶合剂
复方大青叶合剂
主要成分

加替沙星。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金银花、羌活、拳参、大黄;辅料:蔗糖、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119

国药准字Z610210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疏风清热,解毒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及流感见有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3次。

副作用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禁忌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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