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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人参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918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稚儿灵颗粒
稚儿灵颗粒
主要成分

人参、苯甲酸钠。

党参、太子参、南沙参、地黄、制何首乌、白术(麸炒)、当归、白芍(麸炒)、黑大豆、木香、白扁豆、山药、仙鹤草、功劳叶、茯苓、五味子(制)、石菖蒲、浮小麦、甘草(蜜炙)、牡蛎、牡蛎(煅)、陈皮、远志(制)、大枣。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郴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918

国药准字Z430206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益气健脾,补脑强身。用于小儿厌食,面黄体弱,夜寝不宁,睡后盗汗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开水冲服,一次9~15g,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忌食生冷油腻之物。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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