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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人参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918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参芪阿胶颗粒
参芪阿胶颗粒
主要成分

人参、苯甲酸钠。

党参、黄芪、枸杞子、人参、阿胶、冰糖。辅料为:糊精、蔗糖。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威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918

国药准字Z200907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补气,养血。用于气虚血亏,久病体弱。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糖尿病患者禁用。

禁忌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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