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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光散
足光散

足光散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足光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33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臭汗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足光散
足光散
冰胆搽剂
冰胆搽剂
主要成分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

熊胆粉、芦荟、龙胆、冰片.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33

国药准字B200206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臭汗症。

清热解毒、消肿止痒。适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毛囊炎、虫咬性皮炎,症见丘疹,小脓疱,瘙痒等。

用法用量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热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外用,涂搽患处,一日4~6次,用量酌定。

副作用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1.皮肤破损处禁用。 2.本品仅供外用,禁止内服。

禁忌

成分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臭汗症。

清热解毒、消肿止痒。适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毛囊炎、虫咬性皮炎,症见丘疹,小脓疱,瘙痒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皮肤破损处禁用。 2.本品仅供外用,禁止内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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