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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暗疮丸
清热暗疮丸

清热暗疮丸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清热暗疮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488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暗疮丸
清热暗疮丸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主要成分

穿心莲、牛黄、金银花、蒲公英、大黄浸膏、山豆根、栀子、珍珠层粉、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488

国药准字H200104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丸,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腥发食物。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4.如有多个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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