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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丸
上清丸

上清丸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上清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557

生产企业: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上清丸
上清丸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主要成分

密封。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生产企业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557

国药准字H200031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忌服。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药理作用

牛黄、大黄、黄连、黄芩、黄柏、栀子、连翘、石膏、薄荷、菊花、荆芥穗、冰片等19味。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服用后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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