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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脾氨肽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10

生产企业: 北京第一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那氟沙星乳膏
那氟沙星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生产企业

北京第一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310

国药准字H200524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一支或遵医嘱。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本品过敏者。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免疫调节药。溶血空斑及迟发型变态反应等实验表明,本品具有双向免疫调节作用,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异硫氰酸免疫荧光法表明,本品可增加辅助性T细胞数。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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