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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甲磺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970

生产企业: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6.其它感染:外伤、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呋喃唑酮片
呋喃唑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呋喃唑酮

生产企业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970

国药准字H420203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6.其它感染:外伤、烧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200mg~300m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患者应慎用。一般采用1次100mg、1日2次给药,并注意用药间隔。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6.其它感染:外伤、烧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其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止细菌DNA的复制。 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 肌肝清除率70~40ml/min1次100mg,1日2次 40~20ml/min1次100mg,1日1次 20ml/min首次100mg,以后每48小时100mg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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