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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E、C颗粒
维生素E、C颗粒

维生素E、C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E、C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865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如坏血病以与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它疾病的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也可用于过敏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以及皮肤色素沉着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E、C颗粒
维生素E、C颗粒
苦参素胶囊
苦参素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袋含维生素E10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

氧化苦参碱。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865

国药准字H200107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如坏血病以与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它疾病的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也可用于过敏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以及皮肤色素沉着等的辅助治疗。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1袋,一日1次。用水冲服或嚼服。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如坏血病以与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它疾病的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也可用于过敏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以及皮肤色素沉着等的辅助治疗。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药理作用

1.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咽炎、腹泻、乳腺肿大以及乏力、血小板聚集及血栓形成。2.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注意事项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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