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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喜树碱
羟喜树碱

羟喜树碱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羟喜树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421

生产企业: 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羟喜树碱
羟喜树碱
参茸鹿胎膏
参茸鹿胎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杜仲(炭)、人参、化橘红、熟地黄、丹参、小茴香(盐制)、益母草、桃仁(炒)、川芎、荆芥穗(炭)、白芍、香附(醋制)、莱菔子、白术(麸炒)、肉桂、银柴胡、泽泻(盐制)、槟榔(焦)、厚朴(姜制)、神曲(炒)、附子(制)、麦芽(炒)、赤芍、山楂(焦)、延胡索(醋制)、苍术(炒)、续断、吴茱萸(盐制)、砂仁、海螵蛸、茯苓、乌药、牡丹皮、牛膝、龟甲(醋制)、豆蔻、木瓜、红花、木香、山药、沉香、当归、鹿茸、甘草、鹿胎。

生产企业

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421

国药准字Z200535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调经活血,温宫止带,逐瘀生新。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四肢无力,子宫寒冷,赤白带下,久不受孕,骨蒸劳热,产后腹痛。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羟喜树碱注射液: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注射用羟喜树碱:本品不宜用葡萄糖等酸性药液溶解和稀释。 1、原发性肝癌: (1)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2)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1次,15-30天为一个疗程。 2、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3、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至20mg,每周2次,10-15次为一疗程。 4、直肠癌:经肠系膜下动脉插管,以羟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注入,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 5、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6、白血病:成人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日6-8mg/m2,加入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温黄酒或温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调经活血,温宫止带,逐瘀生新。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四肢无力,子宫寒冷,赤白带下,久不受孕,骨蒸劳热,产后腹痛。

药理作用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注意事项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可引起严重骨髓抑制,脏器功能损害。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服用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 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4.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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