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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乙胺硫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6505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酚咖片
酚咖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和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玉 米淀粉、预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山梨酸钾、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滑石粉、三乙 酸甘油酯和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505

国药准字H200668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关节痛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

副作用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 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关节痛等。

药理作用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由于它能够收缩脑血管,减轻其搏动的幅度,故与解热镇痛药配伍,能增强镇痛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 医师或药师。2. 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 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8. 服用本品期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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