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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乙胺硫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6505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氨咖甘片
氨咖甘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氨基比林0.15G,咖啡因0.04G,甘油磷酸钙0.035G。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505

国药准字H1202110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解热镇痛药,用于神经炎、神经痛、月经痛、头痛等症。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四至七周岁一次1/3片,七至十五周岁一次1/2片。

副作用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特异体质者或服用本品过量,易引起呕吐,大量出汗,皮疹,有时可引起急性粒细胞减少。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解热镇痛药,用于神经炎、神经痛、月经痛、头痛等症。

药理作用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本品为快速治疗头痛、神经痛、消除症状,改善神经营养的复方制剂,药理作用如下

注意事项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炎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亦可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不宜长久使用,用药超过一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内酸性条件下与食物相混合发生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酸胺,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5、宜与其他药品间隔1-2小时后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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