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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乙胺硫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6505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心肝宝胶囊
心肝宝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本品为人工虫草菌丝粉制成的胶囊。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505

国药准字Z130200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补虚损,益精气,保肺益肾,扶正固本。用于乙型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房性、室性早搏,心动过速、心动过缓;顽固性失眠症及肾病综合症,癌症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口服,一日3次,一次2-4粒(肝炎6-8粒),小儿减半,饭后半小时服用,一个月为...

副作用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补虚损,益精气,保肺益肾,扶正固本。用于乙型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房性、室性早搏,心动过速、心动过缓;顽固性失眠症及肾病综合症,癌症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药理实验证明,本品具有:  1.提高机体自身免疫功能的作用:对单核巨噬细胞、T、B淋巴细胞以及NK细胞都有刺激活化作用,是一种作用面较广的免疫增强剂。     2.抗纤维化作用:提高肝组织胶原酶活性,促进胶原分解,有效地抑制肝纤维化的进程。     3.抑制病毒复制作用:能促进诱发机体产生白细胞介素Ⅱ。     4.对心血管血统的作用:本品对功能性心律失常传导阻滞,既能加快房室传导,调节窦性心律,又能抑制快速异位起搏心律,改善心功能。     5.癌症的辅助治疗作用:本品非特异性刺激骨髓造血,对放、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有明显提升作用。     6.对肾脏保护作用:降低慢性肾衰患者的血肌肝和尿素氮,提高内生肌肝清除率,对药源性肾毒性损害有保护作用。     7.本品具有明显的抗疲劳作用,耐缺氧、耐高温作用,镇静、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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