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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乙胺硫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6505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复方海蛇胶囊
复方海蛇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海蛇、海参、远志、石菖蒲,辅料为倍他环糊精。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505

国药准字Z200001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补肾宁心,化痰安神。用于心肾不交兼痰浊的健忘证,症见:善忘无记、腰酸腿软、头晕心悸、少寐多梦、纳呆。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少数患者服药后可出现皮疹及轻度腹泻、恶心。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补肾宁心,化痰安神。用于心肾不交兼痰浊的健忘证,症见:善忘无记、腰酸腿软、头晕心悸、少寐多梦、纳呆。

药理作用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复方海蛇胶囊主要成分为海蛇活酞,直接透过血脑屏障,进入受损大脑神经元,有效保护中枢神经系统免受氧自由基和6一羟基多巴胺等有害物质的侵害,通过调节和改善神经元的代谢,促进突触形成,诱导神经元的分化,起到修复大脑黑质中受损变性的多巴胺神经元,使其恢复原有的功能,释放足够量的多巴胺,保持大脑内多巴胺神经递质和乙酰胆碱的平衡。动物实验表明,复方海蛇胶囊可改善老年记忆与辨别功能,机理可能与改善神经元功能、增加乙酰胆碱、降低脑组织谷氨酸含量,还与改善自由基代谢及微循环、降低血液黏稠度、改善细胞功能有关。

注意事项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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