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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加香甲酚皂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839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甘桔冰梅片
甘桔冰梅片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主要成份:桔梗、薄荷、射干、蝉蜕、乌梅(去核)、冰片、甘草、青果。辅料:微晶纤维素、二氧化硅、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碳酸钙、淀粉。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200262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清热开音。用于风热犯肺引起的失音声哑。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口服,一次2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凡因声带小结或息肉所致的失音,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个别患者可出现肝功能(转氨酶或胆红素)轻度升高,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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