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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加香甲酚皂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839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苦参素片
苦参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主要成份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分子式:C15H24N2O2·H2O分子量:282.38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H200609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患者对本品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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