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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加香甲酚皂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839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养血口服液
养血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皂矾、沙棘、山楂、大枣。辅料:蔗糖、维生素C、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B200200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补血益气,健脾和胃。适用于缺铁性贫血的辅助用药。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口服,一次1支,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禁止与茶及含磷酸盐类、四环素类和鞣酸类物质同时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摇匀后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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