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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哌拉西林钠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哌拉西林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896

生产企业: 辽宁科泰生物基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哌拉西林钠。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辽宁科泰生物基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96

国药准字H109832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1、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 2、成人:中度感染一日8g,分2次静脉滴注;严重感染一次3-4g,每4-6小时静脉滴注或注射。一日总剂量不超过24g。 3、婴幼儿和12岁以下儿童:剂量为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 4、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出生后第1周每12小时50mg/kg,静脉滴注;第2周起5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50mg/kg,静脉滴注;1周以上者每6小时50mg/kg。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局部症状:局部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等。 3、消化道症状:腹泻、稀便、恶心、呕吐等;假膜性肠炎罕见。 4、个别患者可出现胆汁淤积性黄疸。 5、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和疲倦等。 6、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大剂量时,因脑脊液浓度增高,出现青霉素脑病,故此时应按肾功能进行剂量调整。 7、其他:念珠菌二重感染、出血等。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格兰阳性球菌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对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灰黄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本品在少数患者尤其是肾功能不全患者可导致出血,发生后应及时停药并予适当治疗;肾功能减退者应适当减量。 4、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也可出现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高钠血症、低钾血症、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增多。 5、有过敏史、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克隆病或抗生素相关肠炎者皆应慎用。 6、本品不可加入碳酸氢钠溶液中静滴。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有损害,但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排除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8、药物过量: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可清除哌拉西林。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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