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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肟
头孢克肟

头孢克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克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828

生产企业: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疾病。具体针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肟
头孢克肟
唑尼沙胺片
唑尼沙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肟。

本品主要成分为唑尼沙胺。化学名称:1,2-苯并异恶唑-3-甲基磺酰胺。分子式:C8H8N2O3S分子量:212.23

生产企业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深圳市资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828

国药准字H200902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疾病。具体针对:

成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添加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头孢克肟片: 口服。 1、成人及体重30kg以上儿童用量:一次100mg,一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2次。 2、儿童:按体重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2次。或遵医嘱。 头孢克肟胶囊: 口服。 1、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每次100m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每日二次。 2、儿童:口服,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头孢克肟颗粒: 温开水冲服。 1、成人及体重30kg以上儿童用量:一次100mg,一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2次。 2、儿童:按体重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2次。或遵医嘱。

口服,每分1-2次服用。初始剂量为每日100mg(1片),两周后可增至200mg(2片)/天,持续两周后再增加至300mg(3片)甚至400mg(4片)/天。每种剂量都要至少持续两周时间以达到稳态。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与唑尼沙胺用药有关的不良事件有嗜睡、厌食、眩晕、头痛、恶心以及焦虑/急躁,这些不良事件在安慰剂组的患者中发生频率并不相等。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应用唑尼沙胺作为加用治疗的患者中有12%因不良事件而提前停药;而安慰剂组的相应比例则为6%。在临床研究中接受唑尼沙胺治疗的1336名癫痫患者中,大约21%的患者由于不良反应停止治疗。最常与提前停药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嗜睡、疲劳和/或共济失调(6%)、厌食(3%)、注意力难以集中(2%)、记忆困难、智力迟钝、恶心/呕吐(2%),以及体重减轻(1%)。在上述不良事件中,大多数均呈剂量相关性(见【警告】及【注意事项】)。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唑尼沙胺对孕妇的影响还没有被研究,然而通过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唑尼沙胺能引起出生缺陷和其它严重妊娠期问题(见注意事项,致畸性部分)。唑尼沙胺对于人类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用于哺乳期妇女:唑尼沙胺是否分泌到母乳中还未知。因为许多药物分泌到母乳且唑尼沙胺对婴儿可能存在严重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来决定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只有在疗效大于风险的情况下,唑尼沙胺才能在哺乳期妇女中使用。儿童用药:唑尼沙胺对1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有人报告过少汗和体温过高的病例(见警告,少汗及体温过高,儿科患者部分)。老年用药:老年人使用唑尼沙胺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单剂量药动学参数在健康的老年及青年志愿者中是相同的(见药动力学,特殊人群部分)。唑尼沙胺的临床研究没有入组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的受试者,因此无法判定他们对药物的反应是否与较年轻的患者存在差异。其他已报道的临床经验也无法证实老年患者与较年轻患者反应上的差异。一般来讲,老年患者用药时应慎重选择剂量,通常从用药剂量范围的下限开始,要考虑到老年人肝脏、肾脏和心脏功能下降以及合并症或其他药物伴行使用的发生率更高

药理作用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0.20%)等。具体如下: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性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 (1)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2)血液:常见(0.1-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P/GPT)升高,谷草转氨酶(AST/GOT)升高、少见黄疸。 (4)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 (5)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 (6)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头痛、头晕。

注意事项

1、由于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参照药代动力学]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参照[药代动力学])。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5、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用斑氏(Benedict)试剂、费林氏(Fehling)试剂、尿糖试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现直接库姆斯试验假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6、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7、其他:在幼小的大白鼠实验中,口服1000mg/kg以上时,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小鼠及大鼠剂量达人剂量400倍时的生殖试验未见对胎鼠损害的证据。关于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对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用药时,须权衡利弊,当利大于弊时方可用药。未研究头孢克肟对分娩的影响,只有在明确需要使用本品时,方可使用。头孢克肟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在使用本品时,应考虑暂停授乳。 9、儿童用药:头孢克肟对小于6个月的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10、老年患者用药: (1)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药峰浓度和AUC可较年轻人分别高26%和20%,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给药剂量,肌酐清除率>60ml/分的患者可按普通剂量及疗程使用。肌酐清除率为21-60ml/分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75%(标准给药间隔)给予。肌酐清除率<20ml/分或常久卧床腹膜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一半(标准给药间隔)给予。 11、药物过量: (1)由于没有特异的解救药物,建议洗胃。 (2)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均不能明显从体内除去头孢克肟。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如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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