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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53091

生产企业: 大连雅立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流感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本株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环孢素口服溶液
环孢素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当年使用的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

环孢素,其化学名为:环(E)-(2S,3R,4R)-3-羟基-4-甲基-2-(甲基氨基-6-辛烯基 -L-α-氨基丁酰-N-甲基甘氨酰-N-甲基-L-白氨酰-L-缬氨酰-N-甲基-L-白氨酰-L-丙氨酰-D-丙氨酰-N-甲基-L-白氨酰-N-甲基-L-

生产企业

大连雅立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53091

国药准字H109301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流感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本株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1、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用法用量

1、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2、于流感流行季节前或期间进行预防接种。 3、成人及3岁以上儿童接种1针,每次接种剂量为0.5ml;6个月至3岁儿童接种2针,每针接种剂量为0.25ml,间隔2-4周。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剂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2、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3、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

禁忌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不反应: (1)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2、罕见不良不反应: (1)可出现一过性感冒症状和全身不适,可自行消失,不需特别处理。 (2)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不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3)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6、注射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 7、严禁冻结。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4、对诊断的干扰:(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5、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7、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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