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皮酚软膏
通用名称:丹皮酚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945
生产企业: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辅料:硬脂酸、碳酸钾、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甘油、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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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45 |
国药准字H2006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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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适用于缺氧引起的各种症状,如呼吸困难、高原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可用于急救、医疗治疗、潜水作业等场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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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吸入12升,每日34次,儿童酌减。请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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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窒息、冻伤或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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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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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3.产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储存于通风、阴凉处;2. 远离火源和高温;3. 避免与有机物接触;4. 使用时佩戴防护装备;5. 严禁吸烟;6. 泄漏时立即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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