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颗粒
通用名称:尼美舒利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884
生产企业: 安徽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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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84 |
国药准字H21024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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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反酸等症状,适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等胃酸相关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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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1~2袋),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 |
成人:每次24片,一日34次,饭后嚼服。儿童:按体重计算,每次每公斤体重0.10.3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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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可能引起便秘、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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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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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
1. 服用后可能出现便秘等不良反应;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儿童用量需咨询医生;5. 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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