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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液态)
氧(液态)

氧(液态)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氧(液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096

生产企业: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缺氧引起的各种症状,如呼吸困难、高原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可用于急救、医疗治疗、潜水作业等场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氧(液态)
氧(液态)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096

国药准字H200639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缺氧引起的各种症状,如呼吸困难、高原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可用于急救、医疗治疗、潜水作业等场合。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吸入12升,每日34次,儿童酌减。请遵医嘱使用。

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副作用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窒息、冻伤或呼吸困难。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储存于通风、阴凉处;2. 远离火源和高温;3. 避免与有机物接触;4. 使用时佩戴防护装备;5. 严禁吸烟;6. 泄漏时立即采取措施。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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