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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543

生产企业: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精氨酸、盐酸组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盐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缬氨酸、甲硫氨酸、色氨酸、甘氨酸、丙氨酸、脯氨酸、酪氨酸、丝氨酸、盐酸半胱氨酸、门冬氨酸、谷氨酸、木糖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543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1、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一次缓慢静脉滴注500ml,或遵医嘱。 2、外科手术前后:一次缓慢静脉滴注1500ml,或遵医嘱。按30-40滴/分钟,老年患者及重病者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每日输入木糖醇的量不得高于100g(相当于本品2000ml)。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1、下列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1)肝昏迷或有这种可能性的患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或血氮过多者。 (3)氨基酸代谢异常的患者。 2、下列患者慎用: (1)患有严重酸中毒者。 (2)患有充血性心脏衰竭者。 (3)肝脏及肾功能损伤者。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象疹样的过敏性反应,症状较少,如发生应停止用药。 2、消化系统:偶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生。 3、心血管系统:偶有心闷、心悸等症状发生。 4、长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偶可影响肝及肾功能。 5、其它:偶有发冷、发热或头痛等一般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有约38mmol/L的钠离子及46mmol/L氯离子,大剂量用药或电解质合并使用要注意监测血清电解质。 2、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浑浊切勿使用。 3、本品应一次用完,切勿贮藏再用。 4、大剂量木糖醇快速静脉滴注时,有报道观察到草酸钙沉积于肾、脑等器官。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根据儿童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 7、老年用药:根据老年患者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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