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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硝唑
奥硝唑

奥硝唑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奥硝唑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028

生产企业: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奥硝唑
奥硝唑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028

国药准字H109832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治疗厌氧菌感染:成人首次静脉滴注0.5-1g,继而给予1g/天,1次或2次分用,连用5-10天;可能情况下尽快改为口服,500mg/次,每12小时一次,儿童给予10mg/kg,每12天一次。 2、预防术后厌氧菌感染应于术前30min滴注1g。 3、阴道泡腾片及栓剂:每晚睡前,阴道给药。将外阴洗净,用干净手将泡腾片置入阴道深处。每晚1次,1次1片(粒),连续7天。 4、治疗严重阿米巴感染:起始剂量为0.5-1g。随后每12小时剂量为500mg,连用3-6天,儿童剂量为一日20-30mg/kg,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15-30min。1-42周婴幼儿剂量一日20mg/kg,每12小时一次,滴注时间应大于20min。 5、贾第虫病:成人一次1.5g,1次/日;儿童每天40mg/kg。 6、毛滴虫病:成人一次1-1.5g,一次/日,每天儿童25mg/kg。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1、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癫痫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4、尚未明确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慎用,如确需使用,应暂停哺乳。 5、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成分

1、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用药期间会出现下列反应: 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 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 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 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格兰阳性球菌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可见延长,有必要调整用量。 2、肾功能不全患者接受本品并不影响其体内消除,但对正在接受透析的患者在透析前应补充1次用量的一半。 3、本品溶液显酸性,与其他药物合用时注意本品低pH值对其他药物的影响。 4、本品与半合成抗生素类及头孢类药合用时应单独给药,两者不能使用同意稀释液稀释,应分别溶解稀释,分别滴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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