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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359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芪枣颗粒
芪枣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

黄芪、大枣、茯苓、鸡血藤膏。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59

国药准字Z350200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益气补血,健脾和胃。用于白细胞减少症及病后体虚,肝脏亏损所致的免疫力下降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 1、肝性脑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冲服,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益气补血,健脾和胃。用于白细胞减少症及病后体虚,肝脏亏损所致的免疫力下降等症。

药理作用

尚未发现有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糖尿病患者慎用;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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