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359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59

国药准字Z1097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法用量

口服。 1、肝性脑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药理作用

尚未发现有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