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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359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羊角颗粒
复方羊角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

羊角、川芎、白芷、制川乌。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59

国药准字Z150213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平肝、镇痛。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紧张性头痛,也可用于神经痛。

用法用量

口服。 1、肝性脑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冲服,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平肝、镇痛。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紧张性头痛,也可用于神经痛。

药理作用

尚未发现有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藜芦的药物同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胸闷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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