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膦甲酸钠滴眼液
膦甲酸钠滴眼液

膦甲酸钠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膦甲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644

生产企业: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膦甲酸钠滴眼液
膦甲酸钠滴眼液
田七痛经胶囊
田七痛经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生产企业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644

国药准字Z530213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用法用量

1、滴眼,每日6次,每次2滴,三日后每次4次。 2、疗程: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4周;盘状角膜炎4周。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膦甲酸钠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药理作用

短期(8日)应用的不良反应表现为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可耐受的眼部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1、本品如遇低温析出结晶,可置于温热水中轻摇溶解,继续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没有孕妇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临床经验,但孕妇一般不宜使用膦甲酸钠注射液,哺乳期妇女使用注射液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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