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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587

生产企业: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国公酒
国公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当归 羌活 怀牛膝(去头) 防风独活 牡丹皮 广藿香 槟榔麦冬 陈皮 五加皮 厚朴(姜炙) 红花 天南星(矾水炙) 枸杞子 白芷 白芍 紫草 白术(麸炒) 川芎 木瓜 栀子苍术(炒) 枳壳(去心麸炒)等。

生产企业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酒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587

国药准字Z110204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沉重,伸屈不利,手足麻木,腰腿疼痛。

用法用量

1、临用前,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溶解后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 (1)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 (2)肌酐清除率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3)肌酐清除率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2、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0ml,一日2 次。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个别服用后可能会出现面部潮红,头晕症状。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沉重,伸屈不利,手足麻木,腰腿疼痛。

药理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搔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发痒等症状或静脉炎。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使用时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暴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6、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9、老年用药:根据肾功能情况,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制定剂量。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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