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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根酊
吐根酊

吐根酊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吐根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5117

生产企业: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治阿米巴痢疾,用于急性或慢性阿米巴痢疾,也可用于其他肠道原虫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吐根酊
吐根酊
茵山莲颗粒
茵山莲颗粒
主要成分

茵陈,半枝莲 ,五味子, 栀子,甘草,板蓝根。

生产企业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117

国药准字Z200537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治阿米巴痢疾,用于急性或慢性阿米巴痢疾,也可用于其他肠道原虫感染。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慢性乙型肝炎,胆囊炎,胰腺炎,而见温热蕴毒之症者。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口服,一次510ml,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6~9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呕吐、腹泻、腹痛、头痛、心悸、心律失常、低血压、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主治阿米巴痢疾,用于急性或慢性阿米巴痢疾,也可用于其他肠道原虫感染。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慢性乙型肝炎,胆囊炎,胰腺炎,而见温热蕴毒之症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服用后若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孕妇慎用;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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