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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
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

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503

生产企业: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
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
颠茄磺苄啶片
颠茄磺苄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乙基淀粉与氯化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颠茄流浸膏2mg。

生产企业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503

国药准字H230234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用法用量

1、用于静脉输注。 2、初始的10-20ml,应缓慢输入,并密切观察病人(防止可能发生的过敏样反应)。 3、每日剂量及输注速度应根据病人失血量、血液动力学参数的维持或恢复及稀释效果确定。 4、没有心血管或肺功能危险的病人使用胶体扩容剂时,红细胞压积应不低于30%。 5、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33ml/kg。 6、根据病人的需要,本品在数日内可持续使用,治疗持续时间,取决于低血容量持续的时间和程度,及血液动力学参数和稀释效果。 7、对于长时间每天给予最大剂量的治疗,目前只有有限的经验。 8、或遵医嘱。

口服。2~5岁:一次1~2片;5~12岁:一次2~4片;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1~5天,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副作用

1、液体负荷过重(水分过多),包括肺水肿。 2、少尿或无尿的肾功能衰竭。 3、接受透析治疗病人。 4、颅内出血。 5、严重高钠或高氯血症。 6、已知对羟乙基淀粉和/或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故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药理作用

1、极个别患者在使用含羟乙基淀粉的药品时,可能发生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类似中度流感的症状,心动过缓,心动过速,支气管痉挛,非心源性肺水肿)。在输液过程中,如患者发生不可耐受的反应,应立即终止给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处理。 2、给予羟乙基淀粉时,患者血淀粉酶浓度将升高,可能干扰胰腺炎的诊断。 3、长期大剂量使用羟乙基淀粉,患者会出现皮肤瘙痒。 4、大剂量使用时,由于稀释效应,可能引起血液成分如凝血因子、血浆蛋白的稀释,以及红细胞压积的下降。 5、使用羟乙基淀粉时,可能发生与剂量相关的血液凝结异常。

注意事项

1、避免过量使用引起液体负荷过重,特别是心功能不全和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液体负荷过重的危险性增加,应调整剂量。为防止重度脱水,使用本品前应先给予晶体溶液。严重肝脏疾病或严重凝血功能紊乱的病人应慎用,如严重Willebrand病的患者。应补充充足的液体,定期监测肾功能和液体平衡。 应密切监测血清电解质水平。有关过敏样反应的发生,见不良反应项。应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如果在特别情况下需要与其它药物混合,要注意相容性(无絮状或沉淀),无菌及均匀混合。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超过有效期后不能使用,未用完的药品应丢弃。只有在溶液澄清及容器未损坏时使用。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应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运动员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用于妊娠期患者的临床资料。动物研究表明,本品对受孕、胚胎发育、分娩或产后发育均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也无致畸的结果。只有当可能获得的治疗利益大于风险时,才可用于妊娠期患者。尚无用于哺乳期患者的临床资料。 3、儿童用药:关于本品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很少,当可能获得的治疗利益大于风险时,才能应用于儿童。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同其它容量替代品一样,如使用过量,可能引起循环系统负荷过量(如肺水肿),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给予利尿剂。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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