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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拉西坦颗粒
吡拉西坦颗粒

吡拉西坦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吡拉西坦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3697

生产企业: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吡拉西坦颗粒
吡拉西坦颗粒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

硫酸阿托品

生产企业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697

国药准字H200522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8-1.6g(半袋-1袋),每日3次,3-6周为1疗程。老人及儿童用量减半。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禁忌

药理作用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注意事项

1、肝、胃功能不全者慎用,并适当减小剂量。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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