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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酰胺
谷氨酰胺

谷氨酰胺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谷氨酰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244

生产企业: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促进肠道细胞修复,改善肠道功能,用于治疗肠黏膜损伤、营养不良及消化吸收不良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谷氨酰胺
谷氨酰胺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生产企业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244

国药准字Z32021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促进肠道细胞修复,改善肠道功能,用于治疗肠黏膜损伤、营养不良及消化吸收不良等症状。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1530克,分23次口服,餐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可能导致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消化系统不适,偶见头痛、头晕,长期大剂量使用可能影响肾功能。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促进肠道细胞修复,改善肠道功能,用于治疗肠黏膜损伤、营养不良及消化吸收不良等症状。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遵循医嘱,不要自行增减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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