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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043

生产企业: 湖南泓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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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牙痛酊
复方牙痛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宽叶缬草、红花、凤仙花、樟木。辅料为乙醇。

生产企业

湖南泓春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043

国药准字Z2002580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苗医:蒙岗比、勒勒果里品。中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牙龈炎、龋齿引起的牙痛或牙龈肿痛。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口腔用药,一日3次,每5日为一疗程。用小棉球浸湿本品适量涂擦或置于患处,适时取出...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口腔黏膜刺激、过敏反应、头痛、恶心等不适。

禁忌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口腔黏膜刺激、过敏反应、头痛、恶心等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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