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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氯化钠
口服氯化钠

口服氯化钠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口服氯化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335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充电解质,维持体液平衡,用于治疗和预防脱水、低钠血症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口服氯化钠
口服氯化钠
通窍耳聋丸
通窍耳聋丸
主要成分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335

国药准字Z220204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补充电解质,维持体液平衡,用于治疗和预防脱水、低钠血症等症状。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摄入量1.52.3克,分次随餐服用,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氯化钠过量可能导致水中毒、高血压、心脏负担加重、肾脏功能受损。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补充电解质,维持体液平衡,用于治疗和预防脱水、低钠血症等症状。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医嘱剂量服用;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产生相互作用;3. 高血压患者慎用;4. 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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