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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胺酚
柳胺酚

柳胺酚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柳胺酚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338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柳胺酚药品具有抗阿米巴原虫和贾第虫的作用,主要用于治疗阿米巴痢疾和贾第虫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柳胺酚
柳胺酚
气血双补丸
气血双补丸
主要成分

黄芪、何首乌(酒炙)、白芍、白术(麸炒)、当归、党参、川芎、甘草、熟地黄、女贞子(酒炙)、丹参。辅料为蜂蜜。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338

国药准字Z200834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柳胺酚药品具有抗阿米巴原虫和贾第虫的作用,主要用于治疗阿米巴痢疾和贾第虫病。

补气养血。用于气虚血亏引起的少气懒言,语言低微,面色萎黄,四肢无力形体消瘦,经血不调。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一次0.250.5g,一日3次,饭前服用。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过敏反应、肝肾功能异常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柳胺酚药品具有抗阿米巴原虫和贾第虫的作用,主要用于治疗阿米巴痢疾和贾第虫病。

补气养血。用于气虚血亏引起的少气懒言,语言低微,面色萎黄,四肢无力形体消瘦,经血不调。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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