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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甲氧苄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305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对其呈现敏感的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某些肠杆菌属和腐生葡萄球菌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的初发病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
福多司坦片
福多司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苄啶。

本品主要有成份为福多司坦。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305

国药准字H200902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对其呈现敏感的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某些肠杆菌属和腐生葡萄球菌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的初发病例。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氧苄啶片: 1、治疗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0.2g(2片),一日1次,疗程7-10日。 2、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需减量应用。 3、肌酐清除率30ml/min(0.5ml/s)时仍用成人常用量。肌酐清除率为15-30ml/min(0.25-0.5ml/s)时,每12小时服50mg。肌酐清除率15ml/min(0.25ml/s)时不宜用本品。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片),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

副作用

1、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胀,口干,腹泻,便秘等(0.1%~5%)。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0.1~5%)。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0.1~5%)。 4、泌尿系统:BUN升高,蛋白尿(0.1%~5%)。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0.1~5%),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t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 可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0.1~5%),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它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0.1~5%),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只有在判断治疗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给予本品(在兔胎儿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口服本品600mg/kg,约相当于临床用量的30倍时出现流产;大鼠围产及哺乳期给予本品2000mg/kg,相当于临床用量100倍时仔代发育收到抑制)。 2.哺乳期妇女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因动物试验(大鼠)中发现本品可进入乳汁。 儿童用药:尚未对福多司坦在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生理功能低下,应注意减量服用。

成分

1、本品适用于对其呈现敏感的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某些肠杆菌属和腐生葡萄球菌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的初发病例。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药理作用

1、由于本品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望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2、过敏反应: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3、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症状轻微。 4、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药理作用:本品属粘液溶解剂,对气管中分泌粘痰液的杯状细胞的过度形成有抑制作用,对高粘度的岩藻粘蛋白的产生有抑制作用,因而使痰液的粘滞性降低,易于咳出。本品还能增加浆液性气管分泌作用,对气管炎症有抑制作用。毒理作用 生殖毒性:大鼠给予2000mg/kg剂量,对生育力未见影响;兔给予600mg/kg剂量,少数动物出现流产,未见致畸胎作用。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中国仓鼠肺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2、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 3、本品可空腹服用,如有胃肠道刺激症状时也可与食物同服。 4、若与磺胺甲唑(SMZ)合用,两者的剂量比为1∶5(TMP∶SMZ)为好。 5、在无尿患者,本品的半衰期可自10小时左右延长至20-50小时。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清除,故在透析后需补给维持量的全量;腹膜透析对本品自血中清除无影响。 6、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本品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每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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