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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乙水杨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61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神经痛、牙痛、头痛及关节炎等的疼痛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虚汗停颗粒
虚汗停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黄芪、浮小麦、大枣、糯稻根、牡蛎(煅)。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61

国药准字Z440207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缓解神经痛、牙痛、头痛及关节炎等的疼痛症状。

益气养阴,固表敛汗。用于气阴不足之自汗、盗汗及小儿盗汗。

用法用量

乙水杨胺片:口服。一次0.5g(2片),一日1-3次。

用开水冲服,成人一次10克,一日3次;四周岁以下儿童,一次5克,一日2次。四周岁以上儿童,一次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药理作用

1、较常见有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本品可导致胃肠溃疡和出血时间延长并增加出血倾向。 3、长期服用可致肾损害。

注意事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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