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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化钾
碘化钾

碘化钾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碘化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1270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预防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前准备及甲状腺亢进危象。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碘化钾
碘化钾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碘化钾。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1270

国药准字H200409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预防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前准备及甲状腺亢进危象。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碘化钾片: 1、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剂量根据当地缺碘情况而定,一般100μg/日即可。 2、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对早期患者给予1-10mg/日,连服1-3个月,中间休息30-40天。约1-2月后,剂量可渐增至20-25mg/日,总疗程约3-6个月。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粒吞服。 1. 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 A. 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0mg (2粒),一日1次,晨服。 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痊愈。 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一次10mg(1粒),一日1次的治疗量即有反应。 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6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6周才可痊愈。 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一食管反流征 {GERD) 患者:一次20mg (2粒),一日1次,疗程为4~8周。 C.胃一食管反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 (GERD) 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一次10mg(1粒)或20mg(2粒),一日1次。一些患者对一日10mg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 D. 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 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 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

副作用

1、对碘化物过敏者应禁用。 2、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3、有口腔疾病患者慎用,浓碘液可致唾液腺肿胀、触痛,口腔、咽喉部烧灼感、金属味,齿和齿龈疼痛,唾液分泌增加。 4、急性支气管炎、肺结核、高钾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肾功能受损者慎用。 5、应用本品能影响甲状腺功能,或影响甲状腺吸碘率的测定与甲状腺核素扫描显像结果,这些检查均应安排在应用本品前进行。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碘化物能通过胎盘,造成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及/或甲状腺肿大,妊娠妇女严禁应用。 (2)碘化物能分泌入乳汁,哺乳易致婴儿皮疹,甲状腺功能受到抑制,故妇女哺乳期间应禁用或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1.偶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ALT、AST、ALP、Y-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罕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下腹痛、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眩晕、失眠,困倦.倦怠感、握力低下。四肢乏力、感觉迟钝、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此外国外1例有肝性脑症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2.本品可能通过乳汁分泌,故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临床研究表明,未见65岁以上患者与年轻患者在疗效与安全性方面有差异,但不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强。由于本药主要在肝脏代谢,而老年患者肝功能低下者居多,有时可出现不良反应。因此,当出现消化系统不良反应 (参照“不良反应”项) 时,应谨慎给与,必要时应停正用药。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不常见。可在服药后立即发生,或数小时后出现血管性水肿,表现为上肢、下肢、颜面部、口唇、舌或喉部水肿,也可出现皮肤红斑或风团、发热、不适。 2、关节疼痛、嗜酸细胞增多、淋巴结肿大,不常见。 3、长期服用,可出现口腔、咽喉部烧灼感、流涎、金属味和齿龈疼痛、胃部不适、剧烈头痛等碘中毒症状。也可出现高钾血症,表现为神志模糊、心律失常、手足麻木刺痛、下肢沉重无力。 4、腹泻、恶心、呕吐和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不常见。 5、动脉周围炎,类白血病样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罕见。

注意事项

1、一旦获得政府的用药通知,应尽快服用碘化钾。如被告知需重复服用,应在第一次服用24小时后,再服用第二次,不要过早服用。因为甲状腺储存碘的能力有限,多服无益。 2、每日服用超过1次剂量的碘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政府官员将告知需服用碘化钾的天数。 3、应坚持服用碘化钾直至空气或食物中没有放射性碘元素的暴露。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的措施如出现以下症状,请停止服用碘化钾并与医生联系:面部,手或脚部肿大、发热并伴随关节疼痛、皮疹。 4、如出现以下症状,请立即停止服用碘化钾并寻求医疗救护:呼吸、说话或吞咽困难、气短或气喘、唇部、舌头或咽喉肿胀、心律不齐或胸口疼痛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就医或联系中毒控制中心。 5、请将本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 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 (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 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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