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碘化钾
碘化钾

碘化钾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碘化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1270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预防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前准备及甲状腺亢进危象。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碘化钾
碘化钾
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碘化钾。

头孢氨苄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1270

国药准字H199930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预防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前准备及甲状腺亢进危象。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碘化钾片: 1、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剂量根据当地缺碘情况而定,一般100μg/日即可。 2、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对早期患者给予1-10mg/日,连服1-3个月,中间休息30-40天。约1-2月后,剂量可渐增至20-25mg/日,总疗程约3-6个月。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儿童:口服。每...

副作用

1、对碘化物过敏者应禁用。 2、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3、有口腔疾病患者慎用,浓碘液可致唾液腺肿胀、触痛,口腔、咽喉部烧灼感、金属味,齿和齿龈疼痛,唾液分泌增加。 4、急性支气管炎、肺结核、高钾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肾功能受损者慎用。 5、应用本品能影响甲状腺功能,或影响甲状腺吸碘率的测定与甲状腺核素扫描显像结果,这些检查均应安排在应用本品前进行。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碘化物能通过胎盘,造成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及/或甲状腺肿大,妊娠妇女严禁应用。 (2)碘化物能分泌入乳汁,哺乳易致婴儿皮疹,甲状腺功能受到抑制,故妇女哺乳期间应禁用或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该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禁忌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不常见。可在服药后立即发生,或数小时后出现血管性水肿,表现为上肢、下肢、颜面部、口唇、舌或喉部水肿,也可出现皮肤红斑或风团、发热、不适。 2、关节疼痛、嗜酸细胞增多、淋巴结肿大,不常见。 3、长期服用,可出现口腔、咽喉部烧灼感、流涎、金属味和齿龈疼痛、胃部不适、剧烈头痛等碘中毒症状。也可出现高钾血症,表现为神志模糊、心律失常、手足麻木刺痛、下肢沉重无力。 4、腹泻、恶心、呕吐和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不常见。 5、动脉周围炎,类白血病样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罕见。

药理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该品敏感。该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该品的敏感性较差;该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该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该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该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项

1、一旦获得政府的用药通知,应尽快服用碘化钾。如被告知需重复服用,应在第一次服用24小时后,再服用第二次,不要过早服用。因为甲状腺储存碘的能力有限,多服无益。 2、每日服用超过1次剂量的碘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政府官员将告知需服用碘化钾的天数。 3、应坚持服用碘化钾直至空气或食物中没有放射性碘元素的暴露。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的措施如出现以下症状,请停止服用碘化钾并与医生联系:面部,手或脚部肿大、发热并伴随关节疼痛、皮疹。 4、如出现以下症状,请立即停止服用碘化钾并寻求医疗救护:呼吸、说话或吞咽困难、气短或气喘、唇部、舌头或咽喉肿胀、心律不齐或胸口疼痛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就医或联系中毒控制中心。 5、请将本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在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该品,其他患者应用该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该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须减量。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医院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