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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雷尼替丁
盐酸雷尼替丁

盐酸雷尼替丁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雷尼替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0569

生产企业: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雷尼替丁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雷尼替丁
盐酸雷尼替丁
卡马西平片
卡马西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雷尼替丁。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生产企业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0569

国药准字H310204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雷尼替丁片: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雷尼替丁片: 1、口服。一次150mg,一日2次,或一次300mg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盐酸雷尼替丁泡腾片: 温开水溶解后口服,一次0.15g,一日2次,清晨和临睡前服用。 盐酸雷尼替丁泡腾颗粒: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溶解口服。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注射用盐酸雷尼替丁: 1、成人: (1)上消化道出血:每次50mg,稀释后缓慢静滴(1-2小时),或缓慢静脉推注(超过10分钟),或肌注50mg,以上方法可每日2次或每6-8小时给药1次。 (2)术前给药: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前60-90分钟缓慢静注50-100mg,或5%葡萄糖注射液2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1-2小时。 2、小儿: (1)静注:每次1-2mg/kg,每8-12小时一次。 (2)静滴:每次2-4mg/kg,24小时连续滴注。 盐酸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 成人:静脉滴注,一次0.1g,一日2次,宜缓慢静脉滴注。

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2-4片),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12片)。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3-6片),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g(12片);有少数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片),12-15岁每日不超过1g(10片),少数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儿童:儿童按体重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ug/ml之间。

副作用

盐酸雷尼替丁片、盐酸雷尼替丁泡腾片、注射用盐酸雷尼替丁、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盐酸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盐酸雷尼替丁泡腾颗粒: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乳汁,月尾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成分

盐酸雷尼替丁片: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药理作用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盐酸雷尼替丁泡腾颗粒: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盐酸雷尼替丁片: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可因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盐酸雷尼替丁泡腾片: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4、长期服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5、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腹泻、乏力、头痛、眩晕等,一般较轻微,继续用药过程中可缓解。 2、部分病人于静脉注射后出现面热感、胃刺痛等,10余分钟后自行消失;静注局部可有瘙痒,发红,1小时后可消失。 3、偶见静脉注射后出现心动过缓。 4、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5、少数患者用药后引起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6、本品可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ALT可逆性升高,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7、偶有发热、男性乳房发育、肾炎等。 注射用盐酸雷尼替丁 1、消化系统:可有恶心/呕吐、便秘、腹泻、腹部不适/疼痛,偶有胰腺炎的报道。本品可引起ALT可逆性升高,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偶有报道会导致肝细胞性、胆汁郁积性或混合型肝炎(伴有黄胆或无黄胆),有上述症状应立即停用本品。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可逆的,但偶有致死的情况发生。罕有导致肝衰竭的报道。 2、中枢神经系统:偶有头痛、眩晕、失眠、嗜睡。重症老年病人中偶出现可逆性精神混乱、兴奋、抑郁、幻觉和偶有眼睛适应性调节变化导致的视觉混乱的报道。 3、心血管系统:与其它H2一柱只阻滞剂一样,偶有心律失常,例如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博停止、心室阻滞及心室早博。 4、血液系统:少数病人血液中各成分数量会发生变化(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这些变化通常可逆。偶有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有时候伴有骨髓发育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症的报道。 5、肌肉骨骼:偶见关节痛与肌痛。 6、内分泌系统:动物与人的对照性研究显示本品不会刺激任何垂体激素,也无抗雄性激素作用。高胃酸分泌病人使用时不会出现象西咪替丁导致的男子乳房女性化与阳萎的情况,只是偶有使用本品的男性患者出现乳房女性化、阳萎与性欲降低的状况,一般病人不会发生。 7、其它:静注时局部可有灼烧感与瘙痒感。偶有超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发烧、皮疹、多种红斑)、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水肿和血清肌酐的少量增加。偶有脱发和脉管炎。 盐酸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 1、静注时局部有灼烧感与瘙痒感。临床试验中对病人采用口服或注射不同的给药途径时,有导致头痛(有时是锐痛)的事件报道,但在许多病例中究竟与使用本品治疗有何关系至今仍然不明,可能与其用法有关。 2、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昏眼花、嗜睡、失眠、眩晕。偶可致可逆性精神混乱、兴奋、抑郁、幻觉,主要在重症老年病人中出现。偶见眼睛适应性调节变化导致的视觉混乱的报道。 3、心血管:与其它H2-阻滞剂一样,偶有心律失常,例如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搏停止、心室阻滞及心室早博。 4、胃肠道:便秘、腹泻、恶心/呕吐、腹部不适/疼痛,偶有胰腺炎的报道。 5、肝脏:在标准志愿受试者中,12人(静注100mg,每天4次,连用7天)中有6人、24人(静注50mg,每天4次,连用5天)中有4人,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比用药前至少升高了一倍。偶有报道会导致肝细胞性、胆汁郁积性或混合型肝炎(伴有黄疸或无黄疸),有上述症状应立即停用雷尼替丁。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可逆的,但偶有致死的情况发生。罕有导致肝衰竭的报道。 6、肌肉骨骼:偶见关节痛与肌痛。 7、血液:少数病人血液中各成分数量会发生变化(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这些变化通常可逆。偶有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有时候伴有骨髓发育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症的病例。极罕有后天免疫溶血性贫血症的报道。 8、内分泌:动物和人的对照性研究显示,本品不会刺激任何垂体激素,也无抗雄性激素作用。高胃酸分泌病人使用时不会出现象西米替丁导致的男子乳房女性化与阳痿的情况,只是偶有使用本品的男性患者出现乳房女性化、阳痿与性欲降低的状况,一般病人不会发生。 9、皮肤:皮疹,包括少发的多种红斑。 10、其它:偶有超敏反应(例如:支气管痉挛、发烧、皮疹,嗜曙红血球增多)、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水肿和血清肌酐的少量增加。偶有秃头症与脉管炎。

注意事项

盐酸雷尼替丁片: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盐酸雷尼替丁泡腾颗粒: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盐酸雷尼替丁泡腾片: 1、雷尼替丁可掩盖胃癌症状,胃溃疡患者用药前应确诊为良性溃疡后方可使用。 2、本品主要由肾排泄,有肾功能损害者须调整剂量。本品主要在肝脏中代谢,肝功能不全者应谨慎观察使用。长期用药者(一年以上)应定期作肝功能检查。 3、偶有报道本品会加重急性卟啉症患者的病情,患过该症者应避免使用。 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 1、本品可掩盖胃癌症状,用药前首先要排除癌性溃疡。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减少剂量和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3、肝功能不全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血清肌酐及转氨酶可轻度升高,容易干扰诊断,治疗后期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发生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注射用盐酸雷尼替丁: 1、本品可掩盖胃癌症状,用药前首先要排除癌性溃疡。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减少剂量和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肝功能不全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3、血清肌酐及转氨酶可轻度升高,容易干扰诊断,治疗后期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4、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发生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出血停止后可改用口服制剂维持治疗。 7、偶有报道本品会加重急性卟啉症患者的病情,患过该症者应避免使用。 盐酸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 1、雷尼替丁可掩盖胃癌症状,胃溃疡出血患者用药前应确诊为良性溃疡后方可使用。 2、本品主要由肾排泄,有肾功能损害者须调整剂量。本品主要在肝脏中代谢,肝功能不全者应谨慎观察使用。 3、出血停止后可改用口服制剂维持治疗。 4、偶有快速静注致心动过缓的报道,此情况通常见于有心律失常倾向因素者。对此类患者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推荐用法。 5、偶有报道本品会加重急性卟啉症患者的病情,患过该症者应避免使用。 6、实验室检查,偶有SGOT、SGPT和血清肌酐轻度升高。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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