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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乙胺丁醇
盐酸乙胺丁醇

盐酸乙胺丁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乙胺丁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0500

生产企业: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乙胺丁醇
盐酸乙胺丁醇
格列齐特缓释片
格列齐特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乙胺丁醇。

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生产企业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0500

国药准字H201132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 2、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 3、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 4、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1.口服 仅用于成年人。与所有的降血糖药一样,剂量应依每个病人的情况进行调节。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1.低血糖。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药理作用

1、常见视神经损害,如球后视神经炎、视神经中心纤维损害。可能与本品同铜、锌等金属元素螯合后引起这些金属元素含量下降有关。球后视神经炎发生率约0.8%,与剂量、疗程有关,长期服药、每日剂量大于25mg/kg时易于发生,每日剂量15mg/kg发生率为1%,25mg/kg为6%,35mg/kg增至15%。表现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上述反应早期发现和及时停药则可于数周或数月内自行消失,永久性视觉功能丧失极少发生。 2、少见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和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偶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肝功能损害、周围神经炎(常表现为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和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疹、瘙痒、头痛、发热、关节痛)等。

1.本药为降血糖磺脲类-口服糖尿病治疗药物。 2.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对2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峰,并增加第二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见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 3.其它性质:血液生化性质。格列齐特通过可能参与糖尿病并发症形成的两个机理减少微血栓形成过程 :部分抑制血小板粘连和凝聚,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B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对血管内产生纤溶活性作用(增大TPA活性)。

注意事项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 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 3、治疗期间应检查: (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 (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 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

1.低血糖:用磺脲类降血糖药物治疗时会发生低血糖,有些病例中会很严重或持续很长时间,如有必要应住院几天控制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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