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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莫替丁
法莫替丁

法莫替丁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法莫替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2615

生产企业: 郑州瑞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消化性溃疡病(胃,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急性胃黏膜出血,胃泌素瘤以及反流性食管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法莫替丁
法莫替丁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法莫替丁。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生产企业

郑州瑞康制药有限公司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2615

国药准字H109702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消化性溃疡病(胃,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急性胃黏膜出血,胃泌素瘤以及反流性食管炎等。

念珠菌病: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隐球菌病: 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球孢子菌病。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法莫替丁片: 20mg(1片)口服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或一次40mg(2片),临睡前使用,4-6周为一疗程。溃疡愈合后的维持量减半。肾功能不全者应调整剂量。 法莫替丁分散片: 口服。一次20mg(1片),一日2次,4-6周为一疗程,溃疡病愈后的维持量减半。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剂量。 法莫替丁咀嚼片: 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餐后或睡前服。24小时内不得超过2片。 法莫替丁颗粒: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0mg,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0mg。 法莫替丁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2粒。 法莫替丁散: 口服。成人一次1包,早晚各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2包。 法莫替丁注射液: 在消化性溃疡并发上消化道出血或胃及十二指肠粘膜糜烂出血者必须减少胃酸分泌而又不宜经口服给药时,使用本品。本品一次20mg用5%的葡萄糖250ml稀释静脉滴注,时间维持30分钟以上,或加生理盐水20ml静脉缓慢推注(不少于3分钟)。一日2次(间隔十二小时),疗程五天,一旦病情许可,应迅速将静脉用药改为口服给药。 注射用法莫替丁: 1、成人: (1)静脉注射:一次20mg,每日2次,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20ml进行溶解,缓慢静脉注射或与输液混合进行静脉点滴。 (2)肌内注射:一次20mg,每日2次,用注射用水1-1.5ml溶解,肌内注射。 2、儿童:剂量一般为一次0.4mg/kg,每日2次,用法同上。 法莫替丁氯化钠注射液: 缓慢静脉滴注,一次一瓶(20mg),一日2次(间隔12小时),疗程5天,一旦病情许可,应迅速将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给药。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表1所述(见说明书表格) 小儿 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可见头晕、头痛。 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老年用药: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用于消化性溃疡病(胃,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急性胃黏膜出血,胃泌素瘤以及反流性食管炎等。

念珠菌病: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隐球菌病: 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球孢子菌病。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药理作用

法莫替丁片、法莫替丁分散片: 少数患者可有口干,头晕、失眠、便秘、腹泻皮疹、面部潮红、白细胞减少。偶有轻度一过性转氨酶增高等。 法莫替丁咀嚼片、法莫替丁颗粒、法莫替丁胶囊、法莫替丁散: 1、循环系统:罕见脉率增加、血压上升及颜面潮红。 2、消化系统:偶见转氨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罕见腹胀、食欲缺乏、便秘、腹泻、软便、口渴、恶心及呕吐等。 3、中枢神经系统:罕见头痛、头重及全身乏力感。 4、过敏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如出现过敏现象,应停药。 5、其他:罕见月经不调、面部水肿及耳鸣等。 法莫替丁注射液、注射用法莫替丁: 1、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便秘、腹泻。 2、偶见如下不良反应: (1)过触反应:皮疹、瘙痒、紫绀。 (2)全身反应:高热、寒颤。 (3)心血管:血压上升、心悸、面部潮红。 (4)肠胃道:轻度转氨酶増高、口干、恶心呕吐。 (5)造血系统:白细胞减少。 (6)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 (7)其它:失眠、月经失调。 法莫替丁氯化钠注射液: 少有头痛、头晕、便秘和腹泻,发生率分别为4.7%、1.3%、1.2%和1.7%。偶见皮疹、荨麻疹(应停药)、白细胞减少、氨基转移酶升高等;罕见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及心率增加、血压上升、颜面潮红、月经不调等。

注意事项

法莫替丁片、法莫替丁分散片: 1、应排除胃癌后才能使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婴幼儿慎用。 法莫替丁咀嚼片、法莫替丁颗粒、法莫替丁胶囊、法莫替丁散: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功能不全患者及小儿应慎用。 4、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应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法莫替丁注射液: 1、本品会隐蔽胃癌症状,故应在排除肿瘤和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后再给药。 2、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或遵医嘱。 4、儿童用药:对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5、老年用药:本品主要是通过肾脏排泄,因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低下的现象,会出现血中药物浓度蓄积,所以,要减少给药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注射用法莫替丁: 1、本品会隐蔽胃癌症状,故应在排除肿瘤和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后再给药。 2、对于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会出现本品血中浓度的蓄积,所以应调整给药剂量。 3、出现皮疹或荨麻疹、红斑等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就医。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 5、儿童用药:婴幼儿慎用。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7、药物过量:过量使用(8mg/d),可引起血清催乳素升高,出现乳房疼痛、敏感及肿胀,停药后上述症状消失。 法莫替丁氯化钠注射液: 1、本品会隐蔽胃癌症状,故应在排除肿瘤和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后再给药。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对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认,所以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禁用。另外,由于本药有可能转移到母乳中,所以,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时应停止哺乳。 4、儿童用药:对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5、老年用药:本药主要是通过肾脏排泄,因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低下的现象,会出现血中药物浓度蓄积,所以,要减少给药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6、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与肝脏细胞色素P450酶作用,故不影响其它药物的代谢。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xxx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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