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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尖杉酯碱
高三尖杉酯碱

高三尖杉酯碱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高三尖杉酯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0826

生产企业: 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高三尖杉酯碱
高三尖杉酯碱
磷霉素氨丁三醇散
磷霉素氨丁三醇散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高三尖杉酯碱。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氨丁三醇。

生产企业

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0826

国药准字H19994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1、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的大肠埃希氏菌、粪肠球菌、肺炎克雷伯菌、枸橼酸杆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2)无症状菌尿症。 2、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或下尿路诊断过程引起的感染(例如:经尿道相关切除术)。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5-0.1mg/kg,以4-6日为一疗程。 高三尖杉酯碱氯化钠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如血红细胞无急骤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静脉滴入,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8-0.1mg/kg,以40-60日为一疗程;或间歇给药,每日按体重0.1-0.15mg/kg,以5-10日为一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1、用量:1)体重50kg以上的成人及青少年:治疗:单剂量治疗,每疗程1瓶(3g活性成分)。预防:用于预防外科手术或下尿路诊断过程引起的感染,治疗通常由2倍的本品剂量组成,初始剂量1瓶(3g活性成分)在术前3小时口服,第二个剂量1瓶(3g活性成分)在术后24小时口服。2)体重50kg以下的成人及青少年:治疗:单剂量治疗,每疗程2/3瓶(2g活性成分)。预防:大约术前3小时和术后24小时口服各2/3瓶(2g活性成分)。3)儿童:儿童使用经验有限,由于本品剂量不适合12岁以下儿童使用,不推荐这个年龄段的儿童使用本品。2、用法:本品应空腹服用,在餐前或餐后2-3小时服用,最好在晚间排空膀胱后服用。取本品适量,如每瓶(3g活性成分)加入50-70ml水中,搅拌至溶解后立即服用。不能使用热水。本品不能未经溶解而直接口服。

副作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严重或频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磷霉素氨丁三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使用后,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所不同。文献报道的不良反应情况如下:1、美国:1)临床试验:在临床研究中,占所有不良反应事件发生频率>1%的磷霉素相关不良反应详见内部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妊娠分类B对妊娠女性肌内注射配成1gm的剂量钠盐,磷霉素穿透胎盘屏障。磷霉素氨丁三醇穿透大鼠的胎盘屏障,但高达1000mg/kg/日剂量(根据体重和mg/m2计,分别约为人体剂量的9和1.4倍)对妊娠大鼠未产生致畸作用。对妊娠雌性兔给予高达1000mg/kg/日剂量(根据体重和mg/m2计,分别约为人体剂量的9和2.7倍)时未观察到胎儿毒性。但在母体毒性剂量下观察到这些毒性,认为可能是对兔给予抗生素导致的肠道菌群变化敏感所致。但没有在妊娠女性中进行适当并充分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测人体反应,只有明确需要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此药。目前,认为单次给药抗菌治疗不适用于妊娠期女性的尿路感染。仅获得有限的磷霉素在妊娠女性中的安全性数据,这些数据没有显示磷霉素有致畸或对胎儿/新生儿有毒性。妊娠期妇女给予磷霉素应谨慎。哺乳期:由于单次口服给药后,磷霉素可以进入母乳。因此,在哺乳期间不应使用本品治疗,必要情况下除外。生育期:动物实验研究显示对生育无影响。缺乏人体相关数据。儿童用药:缺乏设计足够合理的临床试验验证12岁及12岁以下儿童使用磷霉素氨丁三醇的有效

成分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1、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的大肠埃希氏菌、粪肠球菌、肺炎克雷伯菌、枸橼酸杆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2)无症状菌尿症。 2、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或下尿路诊断过程引起的感染(例如:经尿道相关切除术)。

药理作用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列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列次之,对巨核细胞系列的抑制较轻。 2、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患者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3、低血压:文献报告当高三尖杉酯碱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患者于给药后4小时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期外收缩,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奔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5、个别病人可产生脱发、皮疹。偶见一例疑为严重过敏性休克的个案报道。

注意事项

1、当本品作为治疗急性白血病联合化疗方案组成药物时,其具体剂量及疗程必须参考有关规定。 2、本品适用于血液中白细胞不断增多的急性白血病,但宜先从小剂量开始。 3、使用本品及联合化疗方案时应适当增加患者的液体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肾病的发生。 4、对已合并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患者,在处理DIC的同时,仍可考虑小剂量选用本品。 5、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采用本品时破坏会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能增高。 6、心血管疾病:静脉滴注速度过快或长期持续或重复给药时,会产生各种心脏毒性。故使用本品时,静脉滴注速度宜慢,对原有心律失常及各类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对严重或顿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则不宜选用本品。 7、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功能显著抑制或血象呈严重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有痛风或尿酸盐肾结石病史患者。 8、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下列各项: (1)周围血象,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血红蛋白量1-2次,如血细胞在短期内有急骤下降现象者,则应每周观察血象; (2)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钟胆红素、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等; (3)心脏体征及心电图检查。

1、警告:1)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几乎使用所有抗菌药(包括本品)时均有报告显示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严重程度为轻度腹泻至致死性肠炎。使用抗菌药治疗改变了结肠的正常菌群,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艰难梭菌产生毒素A和B,导致CDAD的发生。艰难梭菌菌株产生的剧毒素导致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加,由于这些感染是抗微生物药治疗难以治愈的,可能需要行结肠切除术。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必须考虑CDAD。详细的病史是必要的,因为报告CDAD在给予抗菌药后2个月内发生。如果怀疑或确定为CDAD,正在使用的不直接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需停止使用。对艰难梭菌应给予适当的体液和电解质调节,蛋白质补充、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手术评估。据报道,抗生素相关性腹泻与包括磷霉素氨丁三醇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广谱抗生素的使用有关,其严重程度可从轻度腹泻到致死性肠炎。腹泻,尤其是重度、持久性和/或出血性腹泻,在本品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可能是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疾病(CDAD)的症状。因此,应特别注意在本品使用期间或使用后出现严重腹泻应考虑该诊断。如果疑似或确诊为CDAD,应该立即开始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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