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膦甲酸钠
膦甲酸钠

膦甲酸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膦甲酸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179

生产企业: 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注射用膦甲酸钠、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膦甲酸钠
膦甲酸钠
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
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膦甲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

生产企业

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179

国药准字H200573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注射用膦甲酸钠、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

用于治疗分泌大量浓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膦甲酸钠: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稀释成12mg/ml(以CNa3O5P·6H2O计,本品1支相当于含CNa3O5P·6H2O1g,取本品3支,加入溶剂稀释至250ml即得)后,静脉滴注,剂量应个体化。 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 (1)诱导治疗:推荐初始剂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 (2)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间,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 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HSV)性皮肤粘膜感染。 (1)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连用2-3 周或直至治愈。 (2)肾功能不全者可参照下表应进行剂量调整。(详见说明书) 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剂量个体化: 1、爱滋(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 (1)诱导治疗:推荐初始剂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 (2)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间、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 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粘膜感染,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连用2-3周或直至治愈。 膦甲酸钠滴眼液: 1、滴眼,每日6次,每次2滴,三日后每次4次。 2、疗程: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4周;盘状角膜炎4周。 膦甲酸钠乳膏:外用,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4次,连用5日为一疗程。

成人一日1-2次,一次1片(600mg),以温开水(≤40℃)溶解后服用。

副作用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乙酰半胱氨酸口服制剂使用后报告的不良反应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没有致畸作用。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因此孕妇不主张使用,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仅用于成人。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本品药动学特征无明显改变,一般不调整给药。

药理作用

注射用膦甲酸钠、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 据文献报道,对188例AIDS患者的前瞻性临床试验及上市后出现的与本品有关、无关和不能判断的不良反应如下: 1、肾功能损害:血清肌酐值升高,肌酐清除率降低,肾功能异常、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多尿、代谢性酸中毒。停止用药1-10周内血清肌酐值能恢复至治疗前水平或正常。 2、电介质:低钙血症、低镁血症、低钾血症、低磷血症或高磷血症。本品能螯合二价金属离子(Ca2+、Mg2+、Fe2+、Zn2+)。30%AIDS患者使用本品出现可逆性低钙血症,呈量效关系。 3、惊厥(包括癫痫大发作):虽然许多患者出现惊厥可能因低钙血症或原有疾病(隐球菌脑膜炎、占位性病变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但不能除外与本品的关系。 4、贫血或血红蛋白降低:一般不同时伴有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下降。许多AIDS患者同时接受AZT治疗,并在接受本品前已存在贫血。 5、局部刺激:注射部位静脉炎,生殖泌尿道刺激症状或溃疡。 6、全身:疲乏、不适、寒战、发热、脓毒症。 7、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消化不良、便秘,曾有胰腺炎个例报道。 8、代谢及营养失调:低钠血症和下肢浮肿,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或淀粉酶升高。 9、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Paraethesia、头痛、眩晕、非自主性肌肉收缩、震颤、共济失调、神经病。 10、精神失调:厌食、焦虑、神经质、精神混乱、抑郁、精神病、激动、进攻性反应。 11、肝胆系统:ALT和AST异常。 12、心血管:ECG异常、高血压或低血压、室性心律不齐。 13、其他: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皮疹、肌肉无力。 膦甲酸钠滴眼液:短期(8日)应用的不良反应表现为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可耐受的眼部刺激症状。 膦甲酸钠乳膏: 1、个别患者可有局部红肿等刺激反应。 2、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肾功能损害,头痛、震颤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贫血、粒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疾病及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发热、肝功能异常等其他反应。

本品为粘痰溶解剂,具有较强的粘液溶解作用。其分子中所含的巯基(-SH)能使痰中糖蛋白多肽链的二硫键(-S-S)断裂,从而降低痰的粘滞性,并使痰液化而易咳出。 本品是合成谷胱甘肽(GSH-)的必需氨基酸,在保持适当的GSH水平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细胞因体内GSH水平过低而导致细胞毒素损害。 毒理:小鼠经口摄入的LD50为7888mg/Kg,大鼠经口LD50>6000mg/Kg。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显示乙酰半胱氨酸无致突变作用。本品未观察到任何畸作用。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乙酰半胱氨酸250mg/Kg口服对大鼠无生殖毒性。

注意事项

注射用膦甲酸钠、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 1、本品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2、使用本品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3、本品不能采用快速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g/kg/分。 4、为减低本品的肾毒性,使用以前及使用期间患者应水化;静脉输液(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量为2.5升/日,并可适当使用噻嗪类利尿药。 5、本品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静脉滴注,本品仅能使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 6、本品不能与其他肾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或万古霉素等同时使用。本品不能与静注喷他脒联合使用,以免发生低钙血症。 7、避免与皮肤、眼接触,若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有关孕妇临床应用研究资料,权衡利弊后慎用。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哺乳期妇女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9、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应再仔细评价,只有在获利大于风险时使用。 10、老年用药:无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资料。老年人常合并有肾小球滤过功能减退,在用药前以及用药期间应评价其肾功能状态。 11、药物过量:据PDR(55)版,在一项189例的临床对照试验中,10例过量且出现不良反应事件,只有1例完全恢复。1例以癫痫大发作呼吸停止而死亡者以每天12.5g连服三天;其他9例服用剂量为推荐剂量的1.14-8倍(平均4倍)。不良反应癫痫发作(3例)、肾功能损害(3例)、感觉异常(4例)、电解质紊乱(5例)。本品过量无拮抗剂,血液透析和水合作用可能有一定疗效,该干预的疗效尚无法确定。 膦甲酸钠滴眼液: 1、本品如遇低温析出结晶,可置于温热水中轻摇溶解,继续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没有孕妇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临床经验,但孕妇一般不宜使用膦甲酸钠注射液,哺乳期妇女使用注射液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膦甲酸钠乳膏: 1、本品严格限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2、破损皮肤涂敷本品或涂敷面积较大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3、用药后如局部刺激症状严重,应立即停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实验虽未发现使用本品对胎儿的影响,但因无确凿的人类临床试验资料。因此孕妇不宜使用本品。本品是否随乳汁排泄尚缺乏资料,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证实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在人体的骨骼中也有沉积,故儿童一般不宜使用本品。有应用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方可应用。 7、老年用药:对于65岁以上的人群尚无使用本品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由于老年人的肾小球滤过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慎用。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药品可能有硫磺气味,这并不是产品变质引起的,而是这种制剂中含有活性成分的一种特征。本品不可直接吞服。溶解后的本晶溶液最好不与其他药物混合服用。本品应保存在小儿不易接触处,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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