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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22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更昔洛韦滴眼液
更昔洛韦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更昔洛韦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22

国药准字H200414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本品可用于多种原因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感染,用于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滴眼,每次1-2滴,一日4次,通常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滴入眼睑内,一次2滴,每2小时一次,一日给药7~8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对帕珠沙星以及喹诺酮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本品可引起粒细胞、中性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停药后易于恢复,也可同时使用促进粒细胞生长的药物拮抗。本品已报道的其它或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等消化道反应;头昏、头痛、精神异常等中枢神经反应。

禁忌

药理作用

国内Ⅱ、Ⅲ期临床试验显示,在共计509例细菌性结膜炎患者采用0.3%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治疗后,共有7例发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5%),主要表现为眼局部的刺痛感、烧灼感、眼痒等,程度为轻到中度。试验中未发现有全身性不良反应。

更昔洛韦是一种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在体内可抑制疱疹病毒的复制,包括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EB病毒和巨细胞病毒等,尤以对缺乏胸苷激酶的耐药毒株及巨细胞病毒的作用显著;此外,本品对乙肝病毒,腺病毒及疱疹Ⅵ病毒亦有较强作用。在作用机理上,本品进入宿主细胞后主要由敏感病毒诱导的一种或多种细胞激酶磷酸化为更昔洛韦三磷酸,其在病毒感染细胞内的浓度可以高于非感染细胞100倍。

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3、如使用后出现眼局部刺痛感、烧灼感等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手、眼睛等部位。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首先确认临床致病菌对本品的敏感性,且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7、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禁用于孕妇。对于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如考虑应用则应停止哺乳。 10、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白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0,000/MM3患者及孕妇不宜使用,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老年患者慎用。生育年龄的患者,用药期间需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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