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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喹酮
吡喹酮

吡喹酮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吡喹酮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879

生产企业: 绍兴民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血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肺吸虫病、姜片虫病以及绦虫病和囊虫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吡喹酮
吡喹酮
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主要成分

其制剂主要成分为吡喹酮。

头孢氨苄

生产企业

绍兴民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879

国药准字H199930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各种血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肺吸虫病、姜片虫病以及绦虫病和囊虫病。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吡喹酮片: 1、治疗吸虫病: (1)血吸虫病:各种慢性血吸虫病采用总剂量60mg/kg的1-2日疗法,每日量分2-3次餐间服。急性血吸虫病总剂量为120mg/kg,每日量分2-3次服,连服4日。体重超过60kg者按60kg计算。 (2)华支睾吸虫病:总剂量为210mg/kg,每日3次,连服3日。 (3)肺吸虫病:25mg/kg,每日3次,连服3日。 (4)姜片虫病:15mg/kg,顿服。 2、治疗绦虫病: (1)牛肉和猪肉绦虫病:10mg/kg,清晨顿服,1小时后服用硫酸镁。 (2)短小膜壳绦虫和阔节裂头绦虫病:25mg/kg,顿服。 3、治疗囊虫病:总剂量120-180mg/kg,分3-5日服,每日量分2-3次服。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儿童:口服。每...

副作用

1、眼囊虫病患者禁用。 2、禁用于对本药或药物辅料过敏的患者。 3、禁止同时应用细胞色素P450强诱导剂,如利福平。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该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各种血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肺吸虫病、姜片虫病以及绦虫病和囊虫病。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药理作用

1、全身性损害:乏力、四肢酸痛、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此外还有本品引起过敏性休克的文献报道。 2、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电图显示T波改变和期外收缩,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纤颤。 3、消化系统:恶心、腹痛、腹泻、转氨酶升高、消化道出血。 4、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过敏性紫癜。 5、神经系统:头昏、头痛。 6、其他:诱发精神失常。

药理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该品敏感。该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该品的敏感性较差;该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该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该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该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项

1、治疗寄生于组织内的寄生虫如血吸虫、肺吸虫、囊虫等,由于虫体被杀死后释放出大量的抗原物质,可引起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皮疹等,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必须注意观察。 2、脑囊虫病患者需住院治疗,并辅以防治脑水肿和降低高颅压(应用地塞米松和脱水剂)或防治癫痫持续状态的治疗措施,以防发生意外。 3、合并眼囊虫病时,须先手术摘除虫体,而后进行药物治疗。 4、严重心、肝、肾患者及有精神病史者慎用。 5、有明显头昏、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者,治疗期间与停药后24小时内勿进行驾驶、机械操作等工作。 6、在囊虫病驱除带绦虫时,需应将隐性脑囊虫病除外,以免发生意外。 7、本品会加剧由血吸虫病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故此药一般不应给予曾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和/或有潜在中枢神经系统其他症状的患者,如囊虫病皮下结节。 8、接受利福平治疗而又急需寄生虫药物治疗的患者,应考虑使用其他制剂治疗。但是,如果必须用吡喹酮治疗,应在给药前停用利福平4周。在完成吡喹酮治疗后的1天,即可恢复利福平的治疗。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于服药期间,直至停药后72小时内不宜喂乳。

1.在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该品,其他患者应用该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该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须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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